清廉网讯(玉鉴冬丰):(编者按:贪婪是每个人都会产生的心理,其中侥幸心理、占有欲充斥物欲世界,许多贪者都是在东窗事发后才后悔不已,往往是悔之晚矣!克服侥幸心理才是王道。现在的政策有的倒查20年,有的多达30年,退休之后的保险箱也已早已被打破,清政廉洁、不为利诱才是为人之本,党的干部尤其是掌握了实权的岗位人员,不要认为岗位永久、心存侥幸,越是有权,越要心存戒尺,金钱、美色两关是关键…)侥幸心理是腐败大敌
在反腐倡廉的征程中,侥幸心理犹如一颗隐藏在暗处的毒瘤,是滋生腐败的温床,更是腐败行为得以存续和蔓延的重大隐患,堪称腐败的大敌。
侥幸心理:腐败萌芽的催化剂
侥幸心理往往源于个体对规则的漠视和对后果的低估。一些公职人员,在面对利益诱惑时,不是坚守原则和底线,而是心存“或许不会被发现”的侥幸。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隐蔽,操作手段高明,能够在监督的缝隙中“安全着陆”。这种心理使他们逐渐放松警惕,从最初的小恩小惠开始,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深渊。例如,某些官员在收受小额礼品、礼金时,觉得这是“人情往来”,不会引起注意,进而在侥幸的驱使下,不断突破纪律红线,最终演变成大肆贪污受贿的严重腐败行为。
侥幸心理:逃避监督的“保护色”
侥幸心理为腐败分子提供了一种虚假的“安全感”,让他们自认为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和监督的审视。一些腐败分子精心策划腐败手段,试图通过复杂的资金流转、虚假的账目处理等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罪行。他们天真地以为,只要足够小心谨慎,就能够躲过纪检监察机关的眼睛。然而,事实证明,再隐蔽的腐败行为也难以逃脱正义的法网。随着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反腐技术的不断进步,任何蛛丝马迹都可能成为揭露腐败的关键线索。那些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,最终往往在铁证面前原形毕露,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侥幸心理:破坏公平正义的“毒箭”
侥幸心理驱动下的腐败行为,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。在资源分配、项目审批、干部选拔等关键领域,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,使得真正有能力、有品德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机会,而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上位的人却占据着重要位置。这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,也打击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对公平正义的信心。例如,在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中,腐败分子通过收受贿赂,将项目交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,导致工程质量低下,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。这种因侥幸心理引发的腐败行为,如同毒箭一般,射向社会的公平正义基石,动摇着社会的稳定和和谐。
破除侥幸心理:筑牢反腐防线
要有效遏制腐败,必须坚决破除侥幸心理。一方面,要加强教育引导,通过开展廉政教育、案例分析等活动,让公职人员深刻认识到侥幸心理的危害,增强廉洁自律意识,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。另一方面,要完善监督机制,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的监督体系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使腐败行为无处遁形。同时,要加大惩处力度,对腐败分子零容忍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,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不敢越雷池一步。
侥幸心理是腐败的大敌,它如同一颗定时炸弹,随时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侥幸心理的危害,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破除,只有这样,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。